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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改委关于振兴钢铁和与有色金属产业的专题研讨班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09-07-20 作者:028gc
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
培训中心[2009] 120号
关于举办调整振兴钢铁与有色金属产业
专题研讨班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2009年初,国务院常务会议分别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钢铁产业、有色金属产业调整振兴规划。为了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,推进结构调整,改善产业布局,控制总量,淘汰落后,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和钢铁产业、有色金属产业整体技术水平,实现产业优化升级,促进我国钢铁、有色金属行业持续、稳定、健康发展,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定于2009年8月7日至10日在大连市举办“调整振兴钢铁与有色金属产业专题研讨班”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研讨内容
1、《钢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》、《有色金属业调整振兴规划》等相关政策解读;
2、钢铁业、有色金属业当前发展的趋势、应对危机的策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措施及目标;
3、钢铁业、有色金属业产量控制,落实产能淘汰及企业联合并购重组;
4、钢铁业、有色金属业设备的技术改造、研发和引进;
5、铁矿石进口市场的规范、销售及风险规避;
6、钢铁、有色金属产业的资源综合利用;
7、国家贷款贴息、出口退税政策;
8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的扶持政策与中央有关专项资金申请。
二、主讲专家
拟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、中国钢铁工业协会、钢铁研究总院、中国金属学会等部门的有关领导、资深专家讲课并主持研讨。
三、参加人员
各地政府负责钢铁产业、有色金属产业管理的相关部门,各有关钢铁、有色金属企业、协会及工程咨询、金融、投资等单位负责发展规划、项目管理工作的领导和业务人员。
四、费用
培训费1800元/人。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五、培训时间及地点
时间:2009月8月7-10日(7日为报到日)。
地点:大连市(具体地点另行通知)。
六、报名与联系方式
请参加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(附后),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系统培训二部本期班班务组,我们将按报名先后传发报到通知。
具体报名电话、传真及联系人见报名表。
业务监督:国汉海
于 浩
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B座501室 (邮编:100038)。
中心网站地址:www.tnet.gov.cn
附:研讨班报名表
二○○九年七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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